我們的生活已經越來越離不開電了,現在電已經變成了最大的消耗能源之一,電在現在社會也是商品的角色,總是有不法分子將不法的念頭打在了偷電這件事情上面。
河北石家莊最近破獲了一起長達10年的偷電案,供電公司先是通過對比數據發現一個區域的用電長時間存在異常的情況,懷疑是有人偷電,根據供電人員介紹,供電公司一般賣多少電,用戶就能使用多少電,因為現在采取是預付費的形式,電力輸送的過程中,可能存在損耗,但是損耗大概是1%到2%左右,但是這一區域的損耗卻很大,在百分之80左右,所以這不是很正常。
供電公司派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檢查,打開電表箱卻并沒有發現問題,反反復復查看了很多次,依然沒有發現有任何私搭亂接的跡象。這讓供電公司很是納悶,這百分之80的電到底去哪里了呢?以往的偷電者都是在電表箱上做手腳,比如在進入電表之前,私拉一根電線入戶,或者直接將電表的進出口短接起來。也就是不讓電流經電表,借道而行,以達到不交或者少交電費的目的。但是這次工作人員并沒有在電表箱上面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供電人員加強了對這片區域的偵查,最后有個細心的電工終于發現了貓膩,電表箱下面的的磚塊松動的跡象,工作人員將路面挖開,果然找到了一紅一黃兩條私接的電線。而電力公司正常鋪設的地埋電纜,絕緣外皮以及保護鋼鎧都已經被人為破壞,露出了內層的銅芯,兩組私接的線路就連接在銅芯上。掌握了用戶竊電的證據之后,工作人員當即報警。
趕來的民警和供電人員順藤摸瓜,尋找偷電用戶,工作人員將路面挖開,果然發現了偷電者埋藏的電線,偷電者將電線埋入地下以及墻體當中,藏匿得十分隱蔽。不僅如此,人們還發現這些地埋電線存在漏電情況,有些挖出的磚塊都是燙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遇到雨天,或是有居民在路上潑水排水等,就很容易發生觸電傷人事故,這是十分危險的。
現在偷電者王某已經被公安機關拘留,王某偷電長達10年,價值約8000元,《電力法》第七十一條有明確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并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為了這8000的電費,以身試法真真是不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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